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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不受理不符合要求的维修申请;
2、禁止违规拆解项目、分包立项;
3、不启动未经专家组论证的维修方案;
4、不违反招标规定,违规设置不合理或有损学校利益的条款等;
5、不违反程序办理或补签工程签证;
6、不违反程序选定设备和材料;
7、不授意施工方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有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;
8、禁止授意对不合格工程通过验收;
9、不接受不符合审计规定的结算资料;
10、不违规支付进度款。